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师德问题反映须知

         更新时间:   2021-03-12 17:02:28

  一、反映须知

  1.对师德失范行为提倡实名反映,反映人需有明确的反映对象、师德失范行为的事实以及客观的证据材料,并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和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或者线索明确,否则不予受理。

  3.反映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反映人需告知可反馈的联系方式。

  二、反映方式

  地址: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1号办公楼417东室教师工作部

  电话:0535-2605396

  邮箱:hdjs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