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17 10:35:10 来源:图书馆 浏览数:0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在校生:
为更好的服务我校师生读者,提升师生阅览幸福指数,近日,图书馆对阅览环境进行了局部升级改造,现将相关项目使用指南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座位预约系统使用指南
图书馆座位预约系统已于5月8日正式开通使用,自系统投入使用后,原划定的各学院考研区、读者自习区作废,全部座位需预约使用,预约规则如下:
(一)预约须知
使用要预约,预约要签到,离座要暂离,用完要退座。
(二)座位预约流程及模式
1、打开手机APP,进入“学习通”首页→点击进入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图书馆→点击座位预约。
2、“学习通”提供以下三种选座模式:
A预约选座:点击“预约选座”按钮,选择需要预约的区域,点击选座,选择预约时段,点击确认,选择目标座位,点击提交按钮,预约成功。该模式适用于有明确目标座位的预约情形。
B快速选座:点击“快速选座”按钮,系统会自动分配座位,也可设置筛选条件,系统将推送符合条件的座位。该模式适用于无明确目标座位的预约情形。
C现场扫码选座:扫描阅览桌上的二维码,选择该阅览桌的空闲时段进行预约。
3、签到
无论选择何种预约模式,在座位预约成功后,均需现场扫描二维码签到。签到时间为预约开始时间的前、后20分钟。如果没有按时签到,将被记录为违约行为。
4、暂离
读者如需暂时离开座位,请点击首页当前预约卡片中的“暂离”按钮,或扫描阅览桌上的二维码,点击“暂离”按钮。暂离时长上限为20分钟,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需扫码落座。超过20分钟后,已预约使用的座位将不受保护。
5、退座
座位使用完毕后,需在首页当前预约卡片中点击“退座”按钮,或扫描阅览桌上的二维码,点击“退座”按钮。如未成功退座,将被记录为违约行为。
(三)预约规则
1、每日21:00前,可预约当天的阅览座位,21:00后,可预约第二天的阅览座位。
2、单次预约时长上限为4小时
3、座位预留时长上限为20分钟
4、暂离时长上限为20分钟
5、监督时长上限为30分钟
6、用餐时段为每日11:30至14:00 ,17:30至19:00,用餐时段内可暂离60分钟。
(四)监督规则
1、读者如发现某个显示在用中的座位实际无人就坐,可扫描座位二维码发起监督。
2、被监督人需要在30分钟内重新扫码落座或退座。
3、被监督人在监督时间内重新扫码落座,可继续使用该座位。
4、被监督人在监督时间内退座,记为正常履约,并且座位释放。
5、被监督人在监督时间内未重新扫码落座或退座,记为一次违约,座位释放。
(五)违规规则
1、座位预约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退座,记录为违约。
2、座位使用完毕后,未成功退座,记录为违约。
3、读者暂离座位时,未在20分钟内返回扫码落座或退座,记录为违约。
4、读者被监督后,未在30分钟内落座或退座,记录为违约。
5、读者7天内违约次数累计达到 3次,自第3次违约记录开始,暂停7天座位预约使用功能。
二、读者自习区使用指南
图书馆南楼205室、2-4楼大厅、401室为我校读者自习区。读者使用自习区需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阅览座位前,需按“座位预约系统使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在手机APP上进行预约。
2、为保证读者用电安全,自习区严禁私接电源或插排,严禁使用暖手宝、电热器、电水壶、榨汁机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视为违规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通报。
3、严禁占座。严禁任何读者以任何理由占用阅览座位,占用阅览桌或阅览椅、在阅览座位附近利用个人物品划定使用范围的,均视为占座。占座物品一律按无主废弃物品进行丢弃处理。
4、自觉保持环境卫生。离座时,务必将废笔、纸屑、纸团、矿泉水瓶等废弃物带离图书馆。
5、不得在自习区进行畅聊、喧哗、用餐、泡面、饮酒等严重影响其他读者体验的任何非学习活动,一经发现,视为违规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通报。
6、读者接打手机请远离自习区。使用其他电子产品,以不影响其他读者为宜。
7、严禁在自习区存放各种快递、食品、饮品、卫生用品、折叠椅、化妆品等与学习无关的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一经发现,按无主废弃物品进行丢弃处理。
8、严禁在自习区安放床位、折叠躺椅等休闲休息用品,一经查实,将通报读者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将被子、毛毯、枕头等可燃物品存放于自习区,一经查实,视为违规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无人认领的物品,一律按无主废弃物品进行丢弃处理。
10、严禁在自习区及图书馆各处饲养猫、狗、鸟、鼠等一切小动物,严禁存放宠物用品,宠物用品包括但不限于给宠物使用的屋舍、粮食、铺垫、器皿、玩具等。
11、手机、笔记本电脑、多功能护眼灯等个人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12、合理使用风扇等纳凉设备,最后离开的读者,务必关闭电源并将风扇遥控器妥善存放于专用壁挂盒内。
13、各墙壁插座,不得使用除手机之外的其他电器,手机充电完成后,务必及时拔掉充电器,滞留在插座上的物品,一律按无主废弃物品进行丢弃处理。
14、读者离座时,使用的书本、手机充电器、桌布、坐垫等全部个人物品,务必及时带离,未被带离的物品,按无主废弃物品进行丢弃处理。
15、爱护阅览桌椅,不得乱涂、乱画、乱刻,馆内及各自习区禁止张贴广告。
三、人脸识别智能存包柜使用指南
1、物品存取
按下 “存入”或“取出”键,使用者须正面平视摄像头且不能遮挡面部,短暂停顿 1-2秒,完成人脸识别后,方可进行物品的存与取。
2、取物须知
如需取出已存入的部分物品,必须将存入的全部物品一次性取出,如需继续存入,必须重新刷脸,否则系统默认该柜为“空柜”,其他用户刷脸后可打开该柜。
3、储物要求
·仅可存放日常学习用品
·不得存放贵重物品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存放餐饮果蔬等易腐败物品
4、清柜频次:
每学期最后一天,图书馆将对所有储物柜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被清理的物品,将存放于各阅览区临时设置的“物品清理区”,读者可自行领取。
图书馆
2024年5月13日
编辑:王斐
责任编辑: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