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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机动车辆通行证》的 通 知

    01.09.2015 00:00:00 来源:人文艺术系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保障师生员工和住宅区业主的人身安全,莱阳校区管委会、海都学院已下发了《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车辆管理规定》。现将办理车辆通行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进出校区的机动车辆实行一车一证。

2、进出校区的所有机动车辆一律凭《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机动车辆通行证》或《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临时)机动车辆通行证》、《青岛农业大学校内机动车辆通行证》进出。

3、莱阳校区、海都学院教职工及家属,住宅区租住或购买住房的校外人员,校区内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凭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驾驶证、行驶证到综合治理办公室进行登记,经申核无误后,办理《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机动车辆通行证》(蓝色)。

4、莱阳校区、海都学院教职工及家属,凭相关资料免费办理;校区内部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住宅区租住或购买住房的校外人员,须交工本费20元、押金50元,退证时,凭《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机动车辆通行证》和押金单据,无息退还押金。

5、办理《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机动车辆通行证》时,需说明车辆的车型、车牌号、颜色、使用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6、集中办理时间:97920工作日,办理地点:一号办公楼一楼111房间(文保工作室),联系电话:2922171

                          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管委会

                                   20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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