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 09:44:48 浏览数:0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6年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5日
二、检查范围:青岛科教园校区及莱阳校区
三、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聚焦期末实验教学高峰期及寒假特殊时段,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与整改,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实验室运行安全有序,为师生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四、重点排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常规危化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全环节管理是否规范;台账是否清晰准确;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条件;技防、物防措施是否到位。
(二)气体钢瓶与压力容器安全: 检查气体钢瓶的固定、状态,管路、减压阀、安全帽等是否完好;气瓶间通风、防爆、报警设施是否有效。
(三)实验操作规范与人员管理: 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学生进行实验时是否有教师在场指导与监护;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情况。
(四)水电气管线与设备安全: 检查实验室水路、电路、气路布局是否规范,有无老化、泄漏、私拉乱接现象;大功率仪器设备、加热设备使用是否规范,周围有无易燃物;烘箱、马弗炉等高温设备管理是否到位。
(五)消防与应急设施: 检查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位置是否便于取用;安全通道、出口是否畅通;应急喷淋、洗眼器等装置是否完好可用;实验室是否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
(六)制度规范与使用记录: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信息牌、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室简介等是否按要求上墙;各类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是否便于查阅;各类记录、台账是否按时记录填写。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7日)
1.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附件3),逐一排查落实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表,于2026年1月7日17:00之前交于各分管网格员处。
2.网格员督促各分管实验室完成自查,并汇总情况。
(二)督查抽查阶段(2026年1月8日--2026年1月12日)
1.校级工作组组织现场抽查检查。
2.检查过程应留有记录(如拍照、填写检查表),以便后续跟踪落实。
(三)整改落实阶段 (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5日)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实验活动,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
教务处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件3.20251225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