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9 16:52:31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教学学术水平,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海院字〔2025〕12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研究项目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学生为本,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学成果培育、教学改革与研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本次立项设三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从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项目、已结题的省级教改课题或其他经评审具有培育价值的项目中产生,相关研究内容要在原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加深产教融合、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等方面的研究,为后期教学成果申报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项目:以“产教融合、人工智能赋能教育”为主题,重点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等内容。
(三)一般项目(含青年教师专项:入职3年以内的青年教师):以“产教融合、人工智能赋能教育”为主题,重点研究课程建设、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实验室管理、实验实习教学创新、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政课教学改革等内容。
未获评立项的重点项目,择优转为一般项目立项。项目申报向长期在教学一线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的教师倾斜。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限制:每人每申报年度限主持申报1项;作为主持人有在研教改项目的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得牵头申报本轮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每人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二)教学团队要求:团队结构合理、优势互补,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涵盖不同年龄、职称及教学专长的教师,鼓励吸纳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参与。
(三)研究周期要求: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且仅限延期1次。
三、项目管理
(一)中期检查:学校在项目进展中期组织专家进行检查考核,对进展缓慢、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予以终止撤销,并根据实际情况收回已拨经费。
(二)结题验收:项目完成后,负责人需按要求申请结题验收并提交研究成果支撑材料;成果形式包括教改论文、著作、专利、课程、教材、教学软件、教学成果奖等。
(三)成果标注:校级教改项目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注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结题材料。
(四)验收结果处理:验收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完善后可延期1年申请结项;若仍不合格,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
四、经费管理
(一)经费标准: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配套经费1万元,重点项目配套经费0.8万元,一般项目无配套经费。
(二)使用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经费使用直接责任人,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开支范围包括图书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技术服务费、设备使用费、会议费、咨询费、劳务费、印刷费及其他研究必要费用。
(三)报销比例:经费报销原则上按以下比例执行:中期检查前30%,中期检查合格后30%,结题后40%。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职责:充分认识教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审核,经内部评审后择优推荐;以成果为导向,督促项目团队合力推进研究实践,注重成果积累。
(二)教务处职责: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择优遴选项目;项目确定立项后,根据实施需求在课程编排、教学资源、教学条件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项目实施;落实中期检查制度,组织专家督促项目落实。
(三)项目团队职责:团队负责人做好项目策划,指导成员全程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及实施,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在结题前1个月准备好结题验收材料,按学校规定完成验收。
六、申报流程
(一)填写申报书:申报人根据选题内容,认真填写对应申报书。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书进行审核,结合申报人业务水平、工作基础、研究条件等进行遴选,并填写《2025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三)材料提交:各单位于2026年1月9日14:00前,将汇总后的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5515092@qq.com。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35-87832001。
教务处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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