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3级周在兴等同学考试违纪的处理决定

    2017-04-06 11:45:58           浏览数:0


关于13级周在兴等同学考试违纪的处理决定

在2014年7月3日进行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中,
13级互联网3班 周在兴 (学号H20130144);
13级互联网3班 彭  成 (学号H20130288);
13级互联网3班 邵亚杰 (学号H20130203);
13级互联网3班 高占军 (学号H20130107);
13级互联网3班 王同露 (学号H20130210);
13级互联网4班 周慧丽 (学号H20130021);
13级互联网4班 卢  凯 (学号H20130157);
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其行为构成考试作弊。该科成绩为零分,由于以上7名同学的认错态度较好,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行为的处理规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二〇一四年七月四日
青岛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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