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设立“毕业生创业基金”

    2011-12-27 17:07:01           浏览数:0

我院设立“毕业生创业基金”

为了适应大学生就业新形势,鼓励毕业生积极创业,扩大就业,按照“拓宽就业、择业、创业渠道,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思想,学院于日前设立了“毕业生创业基金”,出台了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学院决定,每年从教育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创业基金的基本金,同时积极向社会募集,广泛吸纳社会捐助和校友捐助,不断增加创业基金规模;采取资助-扶持-成功-回报-再资助的方式,为有创业梦想的毕业生提供资金支持,缓解大学生创业资金匮乏问题。

毕业生创业基金采用无息借款的方式,资助品学兼优,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应届毕业生的创业活动。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和发展规划,且已在工商登记为法定代表人,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以向学院申请一定额度的创业经费。学院创业基金管理中心聘请专家对申请人的创业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后,确定是否给予经费支持。

为加强对毕业生创业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学院将建立专题网站,对向基金提供捐助的单位(个人)及捐款数额、基金资助创业项目信息及资助金额、违约项目及借款人的信息向社会公布,确保创业基金使用到位,发挥创业基金的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