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2 16:59:57 来源:保卫处 浏览数:0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鲁公通〔2025〕16号《关于对全省高校文化单位成绩突出保卫组织和成绩突出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我校保卫处于永康同志被评为“全省高校文化单位成绩突出个人”。
荣誉送校门,关怀暖人心。为表彰先进、激励士气,莱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海峰、政保大队教导员王宵飞等一行专程莅临我校,亲自将山东省公安厅的表彰文件转交于永康同志手中。杨海峰副局长代表莱阳市公安局向于永康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我校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以及在平安校园建设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于永康同志获此省级荣誉,是其个人多年如一日辛勤付出、担当作为的结果,也是莱阳市公安局与驻莱高校紧密协作、共筑安全防线成果的生动体现。
荣誉是肯定,更是鞭策。于永康同志的获奖,是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长期以来,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安全投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学校保卫处作为维护校园安全的核心部门,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发展大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在治安防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应急处突、安全教育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控体系,有效维护了校园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校长助理邹吉文表示,下一步,学校保卫处将以此为新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师生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