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2020-01-27 19:41:01      作者:文化宣传工作办公室      来源:文化建设与新闻宣传办公室          浏览数: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电〔2020〕35号、鲁教办字〔2020〕1号、2号、3号文件要求,1月27日下午,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发布《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全力以赴、各尽所能,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要求完成防控工作任务,确保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通知要求,学院成立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通知》要求,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安排,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顽强的斗争意志、拼搏精神,立即投入到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中。

《通知》提出,要顶格推进,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所有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教务部、人力资源部、文化宣传工作办公室、资产管理部、卫生所、后勤管理部、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人以及各学院、系部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面负责学院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经费保障、协调监督、方案制定、形势研判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研究部署等,顶格推进学院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学院、系部要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学院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本单位、本部门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通知》,要周密部署,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对寒假期间、开学期间和正常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出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分别制定防控措施、作出防控预案。同时要加强学院疫情分析与研判,分阶段、分情况制定相应防控举措,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要对延迟开学、延迟专升本校考、延迟毕业以及重大教学活动、毕业生就业等工作提前制定工作预案,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招生、就业等工作的有序推进。

《通知》提出,要落实责任,扎牢织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网。院长是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负全责;副书记、副院长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负全责;其他党员干部和职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根据工作职责对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落地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突出“外堵输入、内防扩散”和“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的防控策略,重点落地落实落细做好寒假期间、开学期间和开学后的防控工作。要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掌握师生员工去向,做好返校体温监测工作;做好校门管理和体温监测工作;做好学院卫生所值班工作和医疗物资储备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做好卫生大扫除和卫生消毒工作;落实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制度,密切监测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开设发热门诊,启用隔离观察室和隔离区,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格活动及外出审批,取消除正常教学活动外的一切大型活动和集体性项目,取消一切外出考察、学习、调研、会议等活动,非极特殊情况,师生员工一律不得请假外出。

《通知》提出,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细致,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麻痹懈怠、玩忽职守,瞒报、漏报、迟报信息的,要严肃追责和问责,确保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冯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