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校区党工委 海都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2019-03-29 17:23:02      作者:文化宣传工作办公室      来源:文化建设与新闻宣传办公室          浏览数:0

    3月29日上午,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召开理论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青岛农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李明国、周顺、袁忠林、王明福、王先科、范玉堂、张广伟、霍毅、杨洲、李常先,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参加学习。校区党工委书记、学院党委书记李明国主持会议。
    李明国从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正确把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要求、明确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任务、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四个方面,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他强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反映了对党的政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深化,充分体现了党的建设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严格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李明国对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抓落实。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此次学习内容作为本学期党支部的重要内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全体党员学习;二是要完善规章制度抓落实。要根据中央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修改和完善各类相关制度;三是要明确责任抓落实,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确保责任全覆盖,落实落细上级文件精神。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抓落实。要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党的政治规范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制度权威。
    校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顺详细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对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他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二是要不断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运行监督。要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三是要切实增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行动自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维护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四是要不断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落实措施,细化请示报告事项的具体内容,强化请示报告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学院纪委书记范玉堂解读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传达了青岛农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
    院长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党务工作部部长霍毅解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贾玮)

(摄影:陈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