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5 17:34:39 浏览数:0
关于“五一”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假日规定和学院校历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五一”节放假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2日(第9周周六、日和第10周周一),共三天,因放假耽误的课程,请任课教师联系教务部补课。
综合办公室
201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