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届、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0-08-27 10:55:29           浏览数:0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关于做好2011届、

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我校2011届、2012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高教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新华社山东分社图像采集部的安排,我校2011届、2012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092日上午810开始。各系收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个学生本人。

二、图像信息采集地点分别为:大礼堂、名家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以专业为单位组织拍摄(按学号顺序),请各系根据拍摄时间安排表组织好自己的学生,并按时到达拍摄现场。根据新华社山东分社图像采集部的要求因故没有拍摄照片的,将于2010930日前,在新华社山东分社所在地特设专门补拍点进行补拍,其补拍联系电话0531-8202473982024793。(注:补拍照片寄件人:李伟娜;寄件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65号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35-2922799

四、新华社山东分社收取图像文字信息采集、图像制作费用每人 15元人民币。请各系以班级为单位收取,于201091日前汇至建行帐号:6222 8021 9168 1951 456;户名:李伟娜。补拍费用为每人37元(包括快递费用22元人民币),补拍时由学生本人自行交纳。

备注:各系各专业具体拍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20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