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5 10:15:20 浏览数:0
关于寒假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寒假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院校历,今年寒假的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农历2015年12月2日)至2月28日(农历2016年1月21日),2月29日(农历2016年1月22日)开学。
二、经研究决定,各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至2月25日(1月9、10日正常上班),2月26日正式上班;其它岗位人员放假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安排。
三、根据学院安排,寒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及教学实验楼实行封闭并停止供热、供水、供电。封楼及停暖(水、电)时间为1月11日,开楼及恢复供暖(水、电)时间为2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前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要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实验室、机房、监控室、锅炉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各单位要根据学院假期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假期工作任务,为新学期各项工作的有序展开做好准备。
3、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做到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学院在整个寒假期间安全稳定。
综合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