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5-12-15 11:26:01           浏览数:0

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并全体同学:
    本学期以来,我校莱阳和青岛两校区发生了多起学生安全事故,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我院所处的莱阳校区周边环境也呈现恶化趋势,已对我院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构成威胁。为切实加强我院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广大同学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针对目前我院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作以下规定:
    一、广大同学要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增强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严格进出校园制度。学生外出须结伴而行,不要到偏僻和无人的地方。外出学生必须在晚自习前返回学校。晚自习开始后不准外出,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必须到学生事务办公室请假。
    三、严格作息制度。学生晚自习后要按规定时间返回宿舍就寝;严禁夜不归宿或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私自外出租房居住。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集体外出和个人外出时间较长的,必须到学生事务办公室请销假,书面说明去向、联系方式和请假时间,获准后方可外出。
    五、严格宿舍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违章用电,不准私拉电线、私接灯头插座;不准使用、保存各种炉具、酒精、燃油等易燃易爆品;不准在舍区内焚烧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严禁保存刀、棍、锤、酒瓶等危险物品。
    六、增强防范意识,防止盗窃事件发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有价证卡、手机等贵重物品,大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并加设密码;要随时关窗、锁门、锁壁柜,开门进入宿舍后要随手将门锁挂在屋内。
    七、严禁学生从事非法经商活动;对经商的外来人员要严加防范,防止上当受骗。
    八、不要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外出购物要避免与商家及社会人员发生不必要的摩擦,以防出现人身伤害;不要到校外上网,严禁沉迷于网吧。
    九、利用休息时间外出打工、做家教的学生要查明雇主身份,签定工作协议,并到学生事务办公室进行登记,说明打工地点和联系方式,以防发生意外。同时,禁止夜间外出打工。
    十、尽量避免到校外就餐,减少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严禁聚会饮酒。
    十一、对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本人过错行为引发安全事故的学生,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十二、各班班委会要重视学生安全工作,班长是本班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遇本班级同学夜不归宿、长时间外出不归、心理障碍严重、打架斗殴等情况,必须及时到学生事务办公室汇报。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全院同学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时时重安全,人人保平安,为共同建设和维护和谐平安校园做出自己的努力。

                                                                     二○○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