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2 15:34:46 浏览数:0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教学工作量的设定与计算办法
(试行)
一、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理论教学
理论教学是指教学计划内课程非实验、实践部分各个环节的教学活动。主要包括教材选定、授课计划制订、备课(教案)、讲授、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课程考核(时间确定、命题、考核、批阅试卷、成绩登载、试卷分析、课程教学总结、批阅补考试卷、提交成绩等)课程总结等教学环节。
(二)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是指教学计划内单开的实验课程和课程内含实验的各个环节的教学活动。主要包括选定实验教材、实验准备材料、预备实验、指导学生实验、批阅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命题、准备、考核、成绩登载、实验教学总结等)等教学环节。
(三)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指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论文、课程设计、课程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环节的教学活动。
1、课程论文主要包括:选题、准备、辅导、批阅、成绩评定、成绩提交、总结等教学环节。
2、课程设计主要包括:选题、准备、辅导、批阅、成绩评定、成绩提交、总结等教学环节。
3、课程实习(实训)主要包括:计划制订、内容安排、联系实习、实习管理、成绩评定、成绩提交、实习总结等教学环节。
4、社会调查主要包括:计划制订、内容安排、调查管理、报告批阅、成绩评定、成绩提交、调查总结等教学环节。
5、毕业实习主要包括:计划制订、内容安排、联系实习、实习管理、成绩评定、成绩提交、实习总结等教学环节。
6、毕业论文主要包括:选题、指导、批阅、成绩评定、成绩提交、总结等教学环节。
7、毕业设计主要包括:选题、准备、指导、批阅、成绩评定、成绩提交、总结等教学环节。
8、毕业实习报告主要包括:选题、指导、批阅、成绩评定、成绩提交、总结等教学环节。
(四)其他教学环节
其他教学环节主要是指教学计划的制订或修订、教学大纲的制订或修订、自编教材或修订(理论教材、实验指导教材、实践指导教材)、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图书资料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环节。
二、教学工作量的设定
(一)学年最低工作量
学年最低工作量包括所有教学环节的工作量,具体按照《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岗位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二)学年最高工作量
学年最高工作量包括课程理论教学、课程实验教学的工作量。
1、专职教师学期最高工作量不得超过310个。
2、兼职行政工作的专职教师学期最高工作量不得超过220个。
3、兼职授课的行政工作人员学期最高工作量不得超过75个。
学年最高工作量超出1、2、3规定的数量,按超工作量标准规定计算。
(三)实践教学和其他教学环节的工作量不计入超工作量限制计算。其他教学环节的工作量须由分管教学院长批准。
三、教学班级的编制
(一)单班:原则上按照36人设置为一个教学单班。因生源问题出现不足一个单班的专业,按单班计算。
(二)合堂班:根据教学需要,原则上公共课程、基础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以72-300人为一个合堂班;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以72-144人为一个合堂班;作业量原则是一周一次;作业超过一周一次的课程,须在开课前进行作业量申报,经教务部审核、分管院长同意,该课程的工作量增加10%。
(三)艺术、外语专业的有关课程、实验课程等,原则上按单班授课。
四、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一)理论教学
公式:W= W1+ (W2+ W3+ W4…)×N
W:工作量
W1:首个授课班级编制的工作量, W1= Q×K
W2 \W3\ W4 …:为重复授课班级编制的工作量,W2、3、4…= Q×K
Q:计划学时数
K:班级人数、课程性质的修正系数
公共课程、基础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的班级人数、课程性质修正系数见表1;
表1:班级人数、课程性质修正系数
人数 |
K |
人数 |
K |
人数 |
K |
36以下 |
1.0 |
91-108 |
1.4 |
163-180 |
1.8 |
37-54 |
1.1 |
109-126 |
1.5 |
181-198 |
1.9 |
55-72 |
1.2 |
127-14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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