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5 08:46:32 浏览数:0
因本学期课程表与校历的教学周排序不统一,为避免教师、同学产生误解,特作如下说明:
1、根据校历,2007春季学期教学周共18周,分为春季一学期和春季二学期。
2、课程表中1-8周(3月7日至5月1日)对应校历中春季一学期;课程表中9-18周(5月16日至7月24日)对应校历中二学期。
3、春季学期中的假期(五一假期,5月2日—5月15日)2周,不计算在春季学期的教学周内,因此在课程表中未列出。
特此说明。
海都学院教务办公室
07.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