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7-09-29 08:49:28           浏览数:0

关于做好“十一”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系:
    我院2007年“十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9日。为加强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全院同学度过一个安全、舒适、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教育
    各系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要认识到学生安全第一,我们的责任重于泰山。要在“十一”假前集中对全体同学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同学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事故隐患。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留校学生和外出学生两个方面:留校学生的安全涉及外出购物、饮食、卫生、用电、财物安全和宿舍安全等;外出学生安全包括要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在回家旅途时要时刻注意自身财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大学生社会经验少,容易被骗子利用其单纯进行欺骗,旅途过程中不要随意和陌生人说话,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长途旅程的同学要尽量结伴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不得前往。
    要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遇到紧急情况,知道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如果在校内出了紧急情况,应马上报告校保卫处(电话:2922110)、学工部(电话:2923135);在校外出了重大安全问题,应尽快拨打110、120报警,并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二、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
    各系辅导员在“十一”假前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要教育学生注意宿舍防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学习生活用品,发现有可疑的陌生人进入宿舍,要及时与学工部联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留在学校的同学在寝室不要使用电器、私拉电线、点蜡烛、烧酒精炉,在宿舍晒衣服要注意安全。此外,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要泡网吧,严禁夜不归宿,不要带外来人员留宿学生宿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十一”期间,各系、各班级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各系辅导员放假前要按照要求,让每个学生都填写《“十一”假期离校情况统计表》,及时掌握外出学生的动向及联系电话。各系辅导员、主要班干部要在假期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领导。假期结束后(10月9日晚),各系辅导员要做好学生返校考勤工作,对缺勤的同学要及时了解原因,查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十一”期间,学工部干部和辅导员轮流在学工部办公室值班,处理学生的应急事务。值班安排如下表:

值班时间

值班老师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

10月1日

宋海燕

13455525571

2923135

10月2日

管晓庆

13963819932

2923135

10月3日

李鹏(小)

13506454546

2923135

10月4日

赵云福

13573548806

2923135

10月5日

赵  静

7371132

2923135

10月6日

付文珍

13455525592

2923135

10月7日

初龙鹏

13791257416

2923135

10月8日

李  鹏

13589827609

2923135

    注:10月9日补录新生报到,全体学生干部正常上班。人文艺术系、经济与管理系、生物科技系要安排部分学生接新生。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工部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