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6 16:39:16 浏览数:0
关于报送2013年度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及学费资助审核备案材料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6号)要求,我院2013年度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现开始受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补偿对象:
1、2013年参军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2、2013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3、2013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不含2013年入学新生);
4、2013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5、补报2012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6、补报2012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2012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二、提交材料清单:
1、《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及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份。
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应届毕业生,贷款利息定为申请人毕业至次年3月31日前产生的利息总额;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往届毕业生,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已偿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凭证据实审定。
三、时间安排
学院资助管理中心接受审核备案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下午5:00。
四、上报形式
符合条件的相关个人,可及时把所需材料送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也可通过邮寄形式及时报送至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莱阳市文化路11号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工部
联系人:赵洪校
联系电话:0535-2923135 18363895252
邮寄材料收到后,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将进行电话回复确认,请相关个人引起重视,确保申请材料递送及时准确,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学工部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