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级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的公示

    2023-03-29 00:00:00           浏览数: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海院字〔20232)规定:王香香等10名2023级新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报到入学,也未按照规定办理请假等说明手续,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王香香等10名未按时缴纳学费报到学生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予注册学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535-2603915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继续教育中心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