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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08-06-25 15:25:29           浏览数:0

 

1、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原莱阳农学院海都学院)

2、学校代码:13997

3、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65

4、招生层次:本科一批(艺术)、本科三批、专科一批(艺术)、专科二批

5、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6、招生范围:山东省

7、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有关收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1)学费文史、理工类,本科10000/年;专科7000/年;

                       艺术类,本科12000/年;专科10000/年;

   2)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500/年;

   3)退学学费:执行山东省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报考要求: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与学校联系咨询并签订协议(成绩合格可优先录取)。

9、录取规则:

文史、理工类: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录取与学院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可尽量安排到生源不足,但与考生志愿相近的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生申请、高考成绩及教学资源情况适当进行专业调整并报教育厅审查备案;

美术类: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大类成绩排名优先录取与学院签订协议书的考生;

在签协议考生不足的情况下,择优录取未签协议考生。

10、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1、作弊处理:报到后查出有高考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12、学业管理:

实行学分制管理,包括弹性学制和课程选修制;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修业年限内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要求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毕业证书;符合《青岛农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青岛农业大学的学士学位。

13、奖学金:设综合奖学金:一等奖2000/年,二等奖1000/年,三等奖600/年。另外还设有单项奖学金、企业助学金、自强奖学金等。

14、资助措施:主要通过勤工助学、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方式帮扶困难学生。

15、信息查询: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lyac5.lyac.edu.cn/hdxy

16招生咨询专线电话:0535723790172379027237903

     723790472379057237906

  传真:05352923077292207672379077237908

17、通讯地址:莱阳市文化路65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6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