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4 10:51:43 浏览数:0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2016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17 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87 号)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阳光高考工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学院代码:13997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邮政编码:2652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 独立学院
第七条 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由青岛农业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现占地 1000余亩,图书馆藏书105.1489万册,校舍建筑面积20.1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4亿元,仪器设备总值4315.25万元。学院坚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适应社会人才需求、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办学定位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倡导“博学 睿思 行健 至善”的学院精神,弘扬“和 勤 竞 雅”的校园风尚,实施人本管理亲情服务、特色教学、校企合作定单培养三大办学战略。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及“3+1”(本科)、“2+1”(专科)的教学模式和“架构+平台”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突出学生的思维训练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个性培养、人文精神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致力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社会适应性广、有思想、有个性、有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政策,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16年我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总数为442人,具体分专业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语种不限,但因部分课程为英、汉双语教学,故考生外语语种最好为英语。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⑴ 普通文史类:在投档考生中,按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若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则安排到与考生专业志愿相邻、相近且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
⑵ 艺术学类:
环境艺术设计: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 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