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2 09:11:38 作者:宫露菡 来源:图书馆 浏览数:0
各位读者:
寒假将至,为保护图书馆的消防安全,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图书馆将在期末开展清理个人滞留物品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读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属于本人的物品取走,逾期将视为无主物品处理。
二、清理范围:包括自习室、储物柜及其他公共区域(如门前、大厅、楼梯等)所有个人物品(包括学习资料、文具、电子设备、椅子、坐垫、球拍、食品、箱子等)。
届时滞留在馆内的个人物品,图书馆将统一处理,请各位读者相互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图书馆
2025年1月2日
编辑:王斐
责任编辑: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