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人文艺术系-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01.06.2021 14:48:12 来源:教务部          浏览数:0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企事业策划部门、电视台、文化传播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从事创意策划工作的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专业培养基本要求 
    要求1:掌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与广播电视编导有关的广告、传播、新闻等交叉学科的知识; 
    要求2:掌握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Photoshop、Premiere、After Effects、Flash、Audition等辅助软件的基本知识,掌握广播电视编导所必需的编导、摄像、视频剪辑、音频剪辑等专业技能; 
    要求3:掌握常见的影视评论方法,文思敏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观点提炼和画面表现能力; 
    要求4: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艺术创造和艺术审美能力; 
    要求5:具备及时了解本专业新观念、前沿知识和行业需求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和独立思考能力; 
    要求6:具有强烈的爱国敬业精神、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身心素质; 
    要求7: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择业就业能力及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 
    要求8:有较强的文化使命感,创新发展影视作品的人文情怀和艺术品格,推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跨文化传播。
三、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四年 
    最长学习年限:八年
四、授予学位 
    艺术学学士
五、专业特色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与技能,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企事业策划部门、电视台、文化传播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从事创意策划工作的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六、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能在各级电视台、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网络公司、广告公司等各类文化传播公司、文化部门从事电视节目编制、艺术摄影、各类影片策划、制作、推广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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