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兵役登记:4月1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4月10日至8月5日;体检政审:8月1日起;批准入伍:9月1日;征兵结束:9月30日。
二.基本标准条件
1.年龄:男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2.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3.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4.视力: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0.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0.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0.4),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0.3)。
5.纹身瘢痕:着体能训练服,裸露部位不超过3cm、其它部位不超过10cm,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纹身或瘢痕,合格。以上标准条件若有变化,以最新规定为准。
三.应征入伍程序
1.网上登记。6月30日前,有应征意向的男性公民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2.应征报名。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未进行兵役登记的6月30日前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应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学生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学校学工部(1#325)进行现场确认。
3.初审初检。适龄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学历证书按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属镇街武装部或学校学工部组织初审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需领取兵役机或学校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
4.体检政审。应征地为户口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预征对象,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5.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户口所属镇街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
6.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7.批准入伍。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学生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四.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
(一)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
(二)直接提干。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直接提干,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
(三)报考军校。大学在校生士兵参加普通士兵军队统一考试;大专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军队院校专升本考试,学制2年,考试科目为语文、英语、科学知识综合和军政基础综合。
(四)优选士官。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本人志愿可优先选取士官,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
(五)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资助程序:
第一步,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公章并返还学生。
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或资助学费。
(六)义务兵优待金。大幅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今年可达到13625元;对进藏和高原地区的,分别按当年义务兵优待金的3倍、2倍发放。
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新出台的6条优惠新举措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科其他专业学习。
征兵工作联系人:赵洪校
联系电话(微信): 13406535897/0535-2923135
资助部门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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