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017 00:00:00 来源:人文艺术系 浏览数:0
根据《关于报送审核2017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15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7年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1000元/人,用于补贴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二、评审对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残疾人证(本人)的2017年全日制本专科山东籍毕业生。
三、材料报送内容及方式
(1)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残疾人证(本人),以上证明材料至少提供一项,可提供复印件;
(2)个人书面申请(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反映思想品质、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
(3)《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请自愿申请的同学于2016年11月14日上午9:00前将上述材料(各一式两份)交至所在系学工办,逾期不予补报。
学工部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