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1.2016 00:00:00 来源:人文艺术系 浏览数:0
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5)46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为做好学院2015年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首批资助对象
(一)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
(二)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
(三)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三、材料报送内容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相关入伍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学工部接收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下午5:00,符合条件的相关个人,需及时把所需材料报送学工部(可邮寄)。
邮寄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工部
联系人:赵洪校
联系电话:0535-2923135 13406535897
邮寄材料收到后,学工部将进行电话回复确认,请相关个人引起重视,确保申请材料递送及时准确,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学工部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