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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13.10.2017 00:00:00 来源:人文艺术系          浏览数:0

为做好2017年度我院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7年度地方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5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自2014年7月1日起,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补报之前年度的按照原标准执行。 二、材料报送内容及时间 1、《高等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征兵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盖走兵地武装部公章;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可邮寄 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文化路11号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工部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0535-2922160 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11:00(以收到材料为准) 学工部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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