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7-12-18 09:56:00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6日

  山东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鲁、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强大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和知识服务,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需求,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汇聚各方力量,深化改革发展,精准施策,提升质量,促进公平,教育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2015年,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1.97%,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99%,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3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8.06%。全省93个县(市、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继续教育稳步发展。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确立并积极推进“3+1”综合改革,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逐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迸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教育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财政教育支出7186.84亿元,年均增长16.71%。2015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84.08%,比2010年增长6.84%。学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教育信息化和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依法治教扎实推进。省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完成102所公办普通高校章程建设任务,启动中小学章程建设。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583所。

  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培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15.05万人,职业教育平均每年为社会培养近90万名技术技能人才、培训上百万名城乡劳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高校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优势特色学科建设成效显著,科技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学研结合更加紧密,科研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贡献率大幅提高,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创新驱动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面临形势。“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决胜阶段,也是完成国家、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目标的攻坚时期,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实现教育现代化任务艰巨。

  从山东全局看,未来五年我省要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的宏伟目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亟需优先发展教育,构建现代教育体系,提升教育竞争力。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新要求: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兴产业,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加快新旧发展动力转换需要通过创新发展教育,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劳动者素质,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人口生育政策调整、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对我省教育供给提出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元化教育的需求日益增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已成为新时期教育发展的重要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决策新部署新要求,迫切需要创新教育扶贫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迫切需要发挥教育的文化传承创新作用,增强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

  从教育领域看,当今国际和国内教育正经历着革命性变化,教育理念、内容、方法和模式不断更新,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正促使学校形态、学习方式和组织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我省教育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还面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教师数量不足且结构不够合理,教育投入不能满足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还有差距。同时,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问题仍然突出,基础教育城乡、区域、校际间发展不均衡,教育公平程度有待提高;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高等教育结构不够合理,特色不够鲜明,高水平大学和学科缺乏,人才培养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高;终身学习体系还不完善,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有待提升。

  未来五年,我省教育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但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和新的发展要求,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尊重规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省情实际出发,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领,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提升发展标杆,提升工作标准,提升精神境界,以创新发展增强教育活力,以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以绿色发展引领教育风尚,以开放发展拓展教育资源,以共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推动教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治教为保障,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实现山东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战略性转变,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强化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以标准化、均等化为重要抓手,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

  坚持需求导向,加快结构调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服务和引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和不同类型教育协调发展,增强教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就业创业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办学活力。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教育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准确把握各项改革的关联性,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着力破解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重点突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影响全省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启动实施一批教育重点工程和项目,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坚持依法治教,保障健康发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面完成山东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目标任务,使我省教育发展规模和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总体达到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省。

  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义务教育净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完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0.5年提高到12年。

  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现城乡、区域、校际间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解决好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全民的教育信息与资源共享平台更加完善。

  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增加,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一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培植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特色骨干专业。学生思想道德、核心素养、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素质、公民意识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教育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3+1”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成效显著。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教学内容和方法进一步优化,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依法治教全面推进。形成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教育法规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间新型关系,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健全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完善。

  服务发展能力全面增强。教育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教融合、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教育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作用更加凸显,在文化建设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省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推进教育创新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完善教育发展政策,破除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

(一)优质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基本消除中小学大班额,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推动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升办学质量,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1.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加快城乡幼儿园建设。各级政府要落实发展学前教育责任,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加大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民办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将游戏作为幼儿教育的重要形式,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关注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性,培养幼儿的基本社会常识、团体意识及动手能力、自理能力等。充分尊重幼儿发展个体差异,支持幼儿主动探索、合作交流和表达表现。设立省级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验区。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均衡发展。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强化市、县两级政府责任,合理规划城乡学校布局,逐步消除中小学大班额问题,2018年年底前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任务。构建小学与初中学段纵向衔接、相同学段学校间横向协作的办学模式,实现学区内教师资源、课程建设、设施设备等统筹配置,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推进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统筹推进优质发展。全面实施德育综合改革,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发挥山东素质教育优势和特色,统筹各学段、各学科、各教育环节和教育资源、教育阵地,突出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加强地方课程建设和校本课程开发,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实践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通过名校办分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等途径,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共享,大力提升乡村及薄弱地区义务教育质量。


3.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原则上在区域范围内平均每30万人口规划建设1所中等职业学校。办好县级职教中心,发挥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综合功能。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

  推动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强特色高中建设,推动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探索综合高中建设,深化职普融合,增强应用教学,培养具有扎实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性人才。鼓励普通高中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施联合育人,对有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的普通高中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

  深化普通高中教学改革。调整学科课程结构,减少必修内容及学分,增加选修内容及学分。全面推行选课走班教学。探索因材施教分层教学,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终身教育理念,推动建立中高职及职普衔接、具有山东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拓宽人才成长路径,推进产教融合,培育工匠精神,增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1.构建开放沟通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服务全省现代产业发展,创新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路径,系统构建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体系,加快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完善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加强一体化设计。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优势专业中试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建立在职人员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促进工作实践、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互通互转。2.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深化校企协同育人,积极推进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全面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实施学分制、弹性学制试点,允许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建立职业(技工)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积极稳妥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师学院合作培养试点工作。

  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和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按照科技发展水平、职业资格标准设计课程结构和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将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职业院校学生综合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制订一批对接紧密、特色鲜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制度。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激励政策,支持行业、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鼓励企业和公办高职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

  完善行业指导机制。推动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和质量评价。实施重点行业就业准入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和发布制度。发挥山东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作用,积极与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为全省职业院校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强化技术技能积累作用。加强校企协同的技术技能积累,鼓励职业院校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全省主导产业建设一批技术积累创新联合体。职业院校以科技成果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支持职业院校传承发展民族工艺和文化。4.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

  优化专业布局服务产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与全省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加强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旅游、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专业建设,重点打造一批适应社会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国家和省级品牌专业(群)。

  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在设区市建设一批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在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共享型校内实训基地,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一批省级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建设2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实训中心。落实教育部制定的职业院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标准,2020年年底前基本达标。

  加快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实施高水平职业院校系列建设工程,以办学模式改革创新为切入点,以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辐射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推进省级规范化中职学校建设。发挥优质院校引领作用,带动全省职业院校整体发展。


(三)推动高等教育特色优质发展。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综合改革,坚持科学定位、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内涵、突出特色的原则,引导高校转变发展模式,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1.推进高校分类发展。

  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引导和支持具备一定实力的省属高校明确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夯实学科发展基础。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科教协同育人,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深化高校综合改革,强化目标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整合科研院所和高校教育科研资源,形成发展合力,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推动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动省属本科高校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引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深化行业企业合作,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支持转型高校与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开展合作。建立符合应用型高校特点的评估标准和制度。到2020年,建成一批支撑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高水平应用型高校。2.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统筹高校设置和培养结构。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山东“两区一圈一带”建设,编制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实现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并适度超前发展。建立招生计划优化调整机制,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重。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比例。适度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求,推进高校构建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之间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增加工学、农学类专业,鼓励文化产业管理等新兴学科专业发展;提升医学、教育学类专业办学层次;稳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强化差异化发展;整合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等科类专业。建立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机制,健全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学科与专业发展支持计划。支持高校建立校际专业发展联盟。


  加强面向基层的全科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在省属医学高等院校实施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教育,为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人才支撑。实施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培养计划,进一步扩大儿科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儿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3.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突出人才培养核心地位,校内资源配置向教学工作倾斜。鼓励高校与行业企业组建教育集团、专业联盟。探索实施“4+2”本硕贯通培养模式,全面实施“5+3”一体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优秀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制度。支持高校间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建立跨学校、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新机制。

  深化课程与教学管理改革。对接行业需求、职业标准和学科发展前沿,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强化对学生科学思维、创新能力的训练。创新教学方式方法,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多元学习。推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创新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模式。支持高校建立教学联盟,全面实行学分制管理,推进跨学校、跨学科、跨专业的学分互认,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全过程。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完善实践教学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专项支持计划和校企合作共建计划,鼓励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与高校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支持企业积极接纳学生开展顶岗实习。畅通人才在高校与行业、企业间的双向交流渠道,扩大高校与行业企业的人才互聘“双百计划”实施领域。建设综合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高校众创空间。


4.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现代信息技术、科学与人文精神、全球思维的培养。学术学位研究生突出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素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使学术型与专业学位教育协调发展、特色鲜明、各成体系。加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支持力度,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鼓励多学科交叉培养,重视对研究生的系统科研训练,支持研究生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项目、创新项目,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有机结合。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机制,实施校企合作“双导师制”研究生培养。遴选建设一批符合职业需求、突出实践能力、产学结合的示范性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


5.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立服务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与技术进步,以创新为核心、协同为纽带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创新科研组织方式,构建人才团队、科研项目、基地平台、成果转化协同推进的高校科技创新模式。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强化学科与行业产业对接,积极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加强新型高校智库建设,继续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组织和支持高校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聚焦重大科学和战略技术课题开展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推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建立多种形式的高校与产业协作平台,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与产业化的对接,健全市场导向、社会资本参与、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应用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与管理制度,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健全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改革高校科研评价制度。坚持以科研成果创造性、实用性为导向,把服务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评价高校科研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各阶段的不同特点,实施科研分类评价。建立开放评价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价。完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合理确定高校承担省财政拨款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比例和绩效支出。


(四)重视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1.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全纳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和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工程。扩大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增加招生类别;为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注重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实施“一人一案”,推行个别化教学。加强山东省特殊教育资源库建设。

2.构建医教、康教结合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建立残疾儿童信息档案数据管理平台,形成残疾儿童筛查、检测、建档、转介、安置网络化运行机制,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加强残疾儿童入学鉴定与指导。探索建立顾问医生制度等医教结合模式,对残疾儿童实施随访跟踪服务。建立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特殊教育学校协同的医教、康教结合工作机制,促进残疾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3.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做好我省西藏班、新疆班和青海海北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推行内地民族班一对一、一对多的全员育人导师制。有序扩大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继续做好对西藏、新疆、青海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援建项目工程,创新支教教师选派工作机制,采取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扩大师资培训规模。支持有关高等院校继续做好对口招生工作,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工作。

(五)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继续教育,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山东学习型社会建设。

1.推动继续教育创新发展。

  引导高校继续教育转型。以质量提升为目标,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建设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平台,开发品牌专业和特色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促进函授教育向现代远程教育过渡。深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适合山东实际的个人学习账号、学习成果认证和学分积累转换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完善继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完善高校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管理与评估、校外学习中心管理等标准。督促继续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质量评价和监测作用,形成多元参与的继续教育外部质量监控评价机制。建立高校继续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实施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工程。2.畅通全民终身学习通道。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发展社区教育的责任,把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和指导专家队伍,完善社区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重视发展老年教育,探索符合老年人特点的课程开发与教学模式。推进国家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示范街道(乡镇)建设,做好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加快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建设以卫星、电视、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建设融媒体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大众提供传统文化、道德、法治等公共教育服务。

  积极发展教育培训服务。面向社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文化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终身教育培训活动。发展高端培训,重点提高公共管理和企业管理水平,推动关键技术、工程工艺及生产流程的研发推广。鼓励社会力量提供特色多样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支持工作场所学习和民间学习共同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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