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07 08:30:06 浏览数:0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重修、补修和免修工作,将于3月7日(第2周星期四)开始,其中部分工作将开通线上申请,请仔细阅读通知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修、补修和免修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工作
(一)申请资格
1. 存在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
2. 已经取得课程学分但绩点偏低需提高绩点学生
(二)重修方式及成绩记载
1.跟班随读:学生加入所选教学班,与该教学班其他学生一起完成课程修读,需按照老师要求上课、提交作业、参与课程考核。成绩记载按照所在教学班的课程成绩记载方式记载,总评成绩由平日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等几部分组成(具体以任课教师要求为准)。选择该方式的同学,跟班随读选课门数不得超过4门,原则上不得跨层次选课。
2.自修考试:学生通过自学,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核的方式取得成绩,考核成绩即为总评成绩,没有补考机会,具体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自修选课申请仅限2024届毕业生,选课门数不得超过8门。
(三)申请方式及要求
1.学校在籍学生可通过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下称教务管理系统)【线上申请】的方式办理。
2.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通过【线下申请】的方式办理(学生到所在院系填写重修信息,所在院系于选课截止前汇总学生重修信息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四)申请时间
1.【线上】申请时间:
(1)跟班随读:3月7日10:00---3月10日18:00。
(2)自修选课:3月18日10:00---3月20日18:00。
2.【线下】申请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起即可申请,时间截至3月11日(第3周周一)10:30。
(五)【线上】申请重修具体操作流程
1.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和选课,网址:http://hdxy.jw.chaoxing.com/,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123456(123456为首次登陆的初始密码)。
2.跟班随读:
(1)在综合教务系统为重修选课操作,学生进入教务系统后,点击“进入首页”,点击左侧“学生申请”菜单。
(2)选择“重修报名申请”,请仔细查看需要重修的课程是否开课,选择“是否开课:是”的点击“报名”。
(3)点击“报名”结束后,点击右上角“首页”,将显示下图,点击“去选课”进入选课。特别注意之处,报名结束一定要选课,否则选课无效。
(4)系统将根据重修报名结果,显示相应的课程,特别注意查看是否开课一栏的课程状态,若显示“未开课”,说明本学期未开设此课程,学生将无法选择跟班随读,请返回报名界面,取消该课程的报名,并根据个人学业情况,选择其他课程进行【跟班随读】;若显示“已开课”,点击课程后将显示该课程的详细信息,学生原则上应选择同层次学生所在的教学班,并按照此教学班的上课时间进行学习。选课成功后,学生个人课表将显示该课程。
(5)应届毕业生处在实习期,如果无法跟班随读,可以在自修考试申请时间段内,申请自修。
3.自修考试: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进入首页”,点击“学生申请”。
(2)进入后,点击“自修申请”即可发起自修报名(弹窗中的申请说明、上传附件可以选填),如图。
(3)《大学体育I-II》、《俱乐部制体育I-II》、教学实习和课程设计等实习实践类课程不能申请自修考试。
(4)管理员对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自修考试规定的申请将被驳回,申请结果将显示“不通过”。审核通过的,将在学生个人课表备注一栏显示该课程。
二、补修工作
(一)申请资格
学生因学籍异动,缺修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可申请补修。
(二)申请方式
补修采用【线下】申请方式,符合申请补修要求的学生,请填写《课程补修申请表》并提交所在院(系)。
(三)补修方式及考核要求
1.补修方式:跟班随读,具体要求以该课程任课教师要求为准。
2.考核要求:随所跟班级考核,具体以任课教师要求为准。
3.若因培养方案调整,需补修课程同专业不再开设且本学期其他专业无相同课程的,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和专业负责人指导学生,参照《2023-2024-2学期教学任务表》选择相似或相近课程进行替代并按要求填写《课程补修申请表》。
三、免修工作
(一)申请资格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规定:
1.学生因学籍异动,已修读课程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2.退役军人复学后,可凭相关退役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军事理论》、《大学体育I-II》、《俱乐部制体育I-II》等课程的免修。
3.其他符合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的课程。
特别强调:免修办理仅限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若本学期无此课程,符合条件的可在毕业前申请办理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申请方式
免修采用【线下】申请方式,符合申请免修要求的学生,请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并提交所在院(系)。
四、其它工作要求
1.【线下】申请提交:提出申请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填写的《课程补修申请表》、《课程免修申请表》和《课程重修替代表》上交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
2.自本通知发布起即可申请,学生个人【线下】申请时间截至3月11日(第3周周一)10:30。
3.各类表格见附件。
教务处
20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