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补修、免修工作的通知

    2024-03-07 08:30:06           浏览数:0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重修、补修和免修工作,将于37日(第2周星期)开始,其中部分工作将开通线上申请,请仔细阅读通知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修、补修和免修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工作

  (一)申请资格

  1. 存在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

  2. 已经取得课程学分但绩点偏低需提高绩点学生

  (二)重修方式及成绩记载

  1.跟班随读:学生加入所选教学班,与该教学班其他学生一起完成课程修读,需按照老师要求上课、提交作业、参与课程考核。成绩记载按照所在教学班的课程成绩记载方式记载,总评成绩由平日成绩、实验成绩、期末成绩等几部分组成(具体以任课教师要求为准)。选择该方式的同学,跟班随读选课门数不得超过4门,原则上不得跨层次选课。

  2.自修考试:学生通过自学,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核的方式取得成绩,考核成绩即为总评成绩,没有补考机会,具体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自修选课申请仅限2024届毕业生,选课门数不得超过8门。

  (三)申请方式及要求

  1.学校在籍学生可通过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下称教务管理系统)【线上申请】的方式办理。

  2.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可通过【线下申请】的方式办理(学生到所在院系填写重修信息,所在院系于选课截止前汇总学生重修信息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四)申请时间

  1.【线上】申请时间:

  1)跟班随读:3710:00---31018:00。

  2)自修选课31810:00---32018:00。

  2.【线下】申请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起即可申请,时间截至311日(第3周周1030。

  (五)【线上】申请重修具体操作流程

  1.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和选课,网址:http://hdxy.jw.chaoxing.com/,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123456(123456为首次登陆的初始密码)。

  2.跟班随读:

  1)在综合教务系统为重修选课操作,学生进入教务系统后,点击“进入首页点击左侧学生申请”菜单

  2)选择“重修报名申请”,请仔细查看需要重修的课程是否开课,选择“是否开课:是”的点击“报名”。

  3点击“报名”结束后,点击右上角“首页”,将显示下图,点击“去选课”进入选课。特别注意之处,报名结束一定要选课,否则选课无效

  4)系统将根据重修报名结果,显示相应的课程,特别注意查看是否开课一栏的课程状态,若显示“未开课”,说明本学期未开设此课程,学生将无法选择跟班随读,请返回报名界面,取消该课程的报名,并根据个人学业情况,选择其他课程进行【跟班随读】;若显示“已开课”,点击课程后将显示该课程的详细信息,学生原则上应选择同层次学生所在的教学班,并按照此教学班的上课时间进行学习。选课成功后,学生个人课表将显示该课程

  

  (5)应届毕业生处在实习期,如果无法跟班随读,可以在自修考试申请时间段内,申请自修。

  3.自修考试:

  1)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点击进入首页点击“学生申请”

  2进入后,点击“自修申请”即可发起自修报名(弹窗中的申请说明、上传附件可以选填),如图。

  

  3大学体育I-II》、《俱乐部制体育I-II》、教学实习课程设计等实习实践类课程不能申请自修考试。

  4)管理员对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自修考试规定的申请将被驳回,申请结果将显示“不通过”。审核通过的,将在学生个人课表备注一栏显示该课程。

  二、补修工作

  (一)申请资格

  学生因学籍异动,缺修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可申请补修。

  (二)申请方式

  补修采用【线下】申请方式,符合申请补修要求的学生,请填写《课程补修申请表》并提交所在院(系)。

  (三)补修方式及考核要求

  1.补修方式:跟班随读,具体要求以该课程任课教师要求为准。

  2.考核要求:随所跟班级考核,具体以任课教师要求为准。

  3.若因培养方案调整,需补修课程同专业不再开设且本学期其他专业无相同课程的,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和专业负责人指导学生,参照《2023-2024-2学期教学任务表》选择相似或相近课程进行替代并按要求填写《课程补修申请表》。

  三、免修工作

  (一)申请资格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学校相关规定:

  1.学生因学籍异动,已修读课程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2.退役军人复学后,可凭相关退役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军事理论》、《大学体育I-II》《俱乐部制体育I-II》等课程的免修。

  3.其他符合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的课程。

  特别强调:免修办理仅限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若本学期无此课程,符合条件的可在毕业前申请办理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二)申请方式

  免修采用【线下】申请方式,符合申请免修要求的学生,请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并提交所在院(系)。

  四、其它工作要求

  1.【线下】申请提交:提出申请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填写的《课程补修申请表》、《课程免修申请表》和《课程重修替代表》上交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

  2.自本通知发布起即可申请,学生个人【线下】申请时间截至311日(第3周周1030。

  3.各类表格见附件。

     教务处  

  2024.3.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