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12-28 15:40:19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2021年寒假将至,各单位要在保障期末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单位要迅速开展寒假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记录,确保实验室安全。

  (一)检查化学品的存储是否规范、安全,特别注意对易燃、易爆、有毒、易制毒物品的管理,假期按照存放要求入库封存。确需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领用,并做好台账管理,做到万无一失。

  (二)重点做好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实验室暖气管道放水工作,避免因水管破裂、电线老化短路、压力容器爆炸、门窗锁具损坏等发生安全事故。

  (三)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要整理好环境卫生,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确保无安全隐患并贴好封条。

  四、严格执行备案制度。寒假期间计划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师生须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审核、备案。各单位汇总后,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使用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场所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私用电炉、烘箱等电加热设备。

  五、认真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

  (一)各单位要求严格落实寒假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将值班表(附件3)提交实验室管理科,实验室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证手机通畅。

  (二)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每周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重点关注有低温储存、通风良好等特殊要求的化学品、危险废弃物以及仪器设备的存放安全,确保不因断电等造成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还要根据天气情况,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以预防及应对恶劣天气。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教务处汇报。

  (三)各单位应制定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照预案提前进行突发情况的模拟演练,防患于未然。如遇有紧急事件,应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学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报告。

  六、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将需要报送的材料(隐患排查台帐、附件1、2、3)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6日下班前报送实验室管理科(一号楼40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2307618@qq.com。联系人:姜楠,联系电话:13953577654。

  七、其他重要电话号码

  保卫处电话:2922110。

  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doc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汇总表.xlsx


附件3: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