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10-24 16:34:15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研究成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为2022年延期、2023年、2024年立项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可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

  (一)项目组自查并整理结题材料

  各项目组对照立项申报书的研究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并整理以下材料:

  1.撰写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

  2.提供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并按照结题验收材料(见附件)要求装订成册。

  (二)单位验收

  项目主持人所在的单位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小组,听取项目组研究报告,对照项目申报书,形成结题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达到学校的验收标准。

  2.对研究成果给出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成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学校复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各单位验收的项目进行复审,项目负责人准备好PPT参加结题答辩。复审工作结束,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三、材料上交

  2025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告》及《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方式,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统一发送至邮箱:305515092@qq.com。同时,将纸质版《结题验收意见》提交至教务处。若项目有变更情况,请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校级教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将纸质版《审批表》一并报送至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并切实做好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2.以完成项目申报说明中所列结题验收指标为基本验收条件。

  3.已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次提出延期申请,如仍未达到结题条件,学院将撤销该课题,并追回已经报销的经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7832001 。

  教务处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