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4 16:34:15 浏览数:0
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研究成果,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为2022年延期、2023年、2024年立项已到期或即将到期可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
(一)项目组自查并整理结题材料
各项目组对照立项申报书的研究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查,并整理以下材料:
1.撰写项目总结报告(见附件)。
2.提供研究成果及支撑材料并按照结题验收材料(见附件)要求装订成册。
(二)单位验收
项目主持人所在的单位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小组,听取项目组研究报告,对照项目申报书,形成结题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是否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达到学校的验收标准。
2.对研究成果给出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成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学校复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各单位验收的项目进行复审,项目负责人准备好PPT参加结题答辩。复审工作结束,发文公布验收结果。
三、材料上交
2025年11月10日前,将《项目总结报告》及《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方式,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统一发送至邮箱:305515092@qq.com。同时,将纸质版《结题验收意见》提交至教务处。若项目有变更情况,请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校级教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将纸质版《审批表》一并报送至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结题验收工作,并切实做好研究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2.以完成项目申报说明中所列结题验收指标为基本验收条件。
3.已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能再次提出延期申请,如仍未达到结题条件,学院将撤销该课题,并追回已经报销的经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7832001 。
教务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