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0-28 17:08:16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号),现组织我校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本次评选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限额为2个,请参加评选的教师于11月15前将资料报送至教务处1-409办公室。

  联系人:郭丽英,电话:2603932。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