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2 08:28:10 浏览数:0
各院(系)、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重修、补修和免修办理工作即将开始,请仔细阅读通知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重修、补修和免修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重修工作
(一)申请资格
1.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
2.已经取得课程学分但学分绩点偏低需提高绩点学生
(二)重修方式及成绩记载:
方式分为两种,跟班随读和自修考试
1.跟班随读:成绩记载按照课程的成绩记载方式,总评成绩由平日成绩和期末成绩两部分组成。跟班随读选课时,请选择相对应培养层次学生所开设的相同课程。本学期跟班修读课程门数不得超过4门。
2.自修考试:在综合教学管理系统中显示重修自修,即学生自学,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即为总评成绩,没有补考机会。本学期申请自修考试课程门数不得超过8门,自修考试申请仅限2022届毕业生。
(三)申请方式及要求
1.2018、2019、2020级在读学生进行【线上】申请。
2.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线下】申请,办理方式与上个学期相同,不再单独说明。
3.2019和2020级选择小语种为必修课的本专科学生,《大学日(俄)语II、IV》申请重修,进行【线下】申请。
(四)申请时间
1.【线上】申请时间:
(1)跟班随读:3月13日09:00---3月16日09:00。
(2)自修考试:3月16日14:00---3月18日14:00。
2.【线下】申请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起即可申请,时间截至3月18日(第3周周五)14:00。
(五)【线上】申请重修具体操作流程
1.学生登陆“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和选课,网址:http://hdxy.jw.chaoxing.com/,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123456(123456为首次登陆的初始密码)。
2.跟班随读:
(1)在综合教务系统为重修选课操作,学生进入教务系统后,点击“进入首页”,点击左侧“学生申请”菜单。
(2)选择“重修报名申请”,请仔细查看需要重修的课程,点击“报名”。
(3)点击“报名”结束后,返回首页,点击“进入选课”。
(4)系统将根据重修报名结果,显示相应的课程,特别注意查看是否开课一栏的课程状态,若“未开课”,说明本学期没有此课程的教学任务,学生无法选择教学班进行跟班随读,请返回报名界面,取消该课程的报名,并根据个人学业情况,选择其他课程进行【跟班重修】。若“已开课”,点击课程后将显示该课程的详细信息,学生可以选择其中相对应培养层次或相同专业所开设的教学班,并按照此教学班的上课时间进行学习(课表将显示该课程)。
3.自修考试:
(1)在综合教务系统为自修申请操作,学生进入教务系统后,点击“进入首页”,点击“学生申请”。
(2)进入后,点击“自修申请”即可发起自修报名(弹窗中的申请说明、上传附件可以选填),管理员审批通过后学生可查看自修任务,如图。
(3)《大学体育I-II》、《俱乐部制体育I-II》、教学实习和课程设计等实习实践类课程不能申请自修考试。
(4)管理员对申请进行审核,不符合自修考试规定的申请将被驳回,申请结果将显示“不通过”。
二、补修工作
(一)申请资格
学生因学籍异动,缺修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可申请补修。
(二)申请方式
补修采用【线下】申请方式,符合申请补修要求的学生,请填写《课程补修申请表》并提交所在院(系)。
(三)补修方式及考核要求
1.补修方式:跟班修读,不能自修学习,具体按照培养养方案要求修读。
2.考核要求:根据课程大纲要求考核。
3.若因培养方案修订,需补修课程学时、学分及名称变化,在本学期无相同课程选择补修,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和专业负责人指导学生,参照《2021-2022-2学期教学任务表》选择相似或相近课程进行替代并按要求填写《课程补修申请表》。
三、免修工作
(一)申请资格
1.学生因学籍异动,已修读课程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2.退役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凭相关退役证明材料按照《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办理相应课程的免修。
(二)申请方式
免修采用【线下】申请方式,符合申请免修要求的学生,请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并提交所在院(系)。
四、其它工作要求:
1.【线下】申请提交:提出申请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填写的《课程补修申请表》、《课程免修申请表》和《课程重修替代表》上交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
2.自本通知发布起即可申请,学生个人【线下】申请时间截至3月18日(第3周周五)14:00。
3.各院(系)将【线下】申请信息汇总并填写《2021-2022-2学期重修、补修、免修汇总表》提交教务处,提交时间截至3月21日11:30。
4.各类表格见附件。
教务处
202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