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4 14:01:45 浏览数:0
各教学院(系)部:
课程考核工作是我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和规范课程考核管理,抓考风,促学风,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对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1.学校成立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负责教师和学生在课程考核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及处理等工作;
2.各教学院(系)部成立课程考核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开设课程的监考教师选拔、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命题、阅卷、成绩提交等各环节考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开设课程及本单位学生所在考场的巡考工作,负责本单位课程结课资料的检查、装订、存档工作。
二、认真做好学生教育与教师业务培训
为维护我校良好的考风考纪,各教学院(系)应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违反学习纪律认定及处理办法》、《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考场规则》等课程考核相关规定,结合历年学生违反日常学习纪律、违反学业考核纪律案例,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学习的严肃性,切实做到每个学生严格遵守考核纪律,维持良好的考场秩序。
为保证课程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院(系)部应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暂行)》、《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监考守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违反学习纪律认定及处理办法》、《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考场规则》等课程考核有关规定,确保监考教师能够严格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课程考核。
主题班会、各教学院(系)部组织监考教师学习记录材料(会议纪要、照片、诚信考试承诺书等)于2023年5月11日前交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存档。
诚信考试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各院系应根据本院系学生考试安排情况,不断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努力营造“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敢作弊”的良好考试氛围。
三、严格课程考核组织程序
1.加强课程考核的调度管理工作,课程考核期间,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各教学院(系)部教学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命题教师等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沟通,有效应对考核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2.认真落实试卷提交、保密相关规定,命题教师应在课程结课考试前两周亲自将试卷(纸质版试卷和电子版试卷、答案)交到教务处试卷保管室(1#304),各涉卷单位或个人应按要求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因逾期提交试卷、试卷泄露等原因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电子版试卷的文件夹统一命名格式为“院系-年级专业-课程名称-出卷教师姓名”,电子版的试卷和答案统一命名格式为“院系-年级专业-课程名称-出卷教师姓名-试卷(A/B)(答案(A/B))”。
3.考试安排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考试安排的,应在考前至少一周将《考试安排情况变更申请表》(附件一)交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办理考试安排变更。
四、严格监考工作流程
1.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私自更换,若确有特殊情况需找他人代替监考的,需在考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师监考调整申请表》(附件二)交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办理监考人员更换。
2.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教务处试卷保管室(1#304)签到,领取试卷。因监考迟到、不到等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合理安排考位。监考教师应在考前对考生的座位进行随机调整,合理安排考场布局,确保考生在考场内均匀分布,前后对齐,左右间隔至少两个座位。
4.严格执行考场清理制度。监考教师应认真做好考前考场清理工作,切实做到黑板清、桌洞桌面清、地面清,同时应特别提醒并督促考生在考前关闭手机,并统一将手机放于指定位置。
5.考前,监考教师应宣读《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考场规则》,清点考生人数,检查学生的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所在院系开具的《证件丢失考试证明》(附件三)),无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证件与学生本人不符的,应暂扣其证件,如实记录学生信息(所在的班级、姓名、学号、考试科目等),并报学校课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6.监考教师应按时下发试卷材料,严禁提前发卷。监考教师应在试卷下发后的第一时间提醒考生填写班级、姓名、学号等信息,检查考生试卷上填写的姓名信息与学生证(或身份证)、考生本人是否一致;提醒考生核对试卷科目专业等信息是否正确,检查试卷有无缺损、缺页、多页、印刷不清等问题。
7.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读题,不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不以任何方式暗示答题内容或范围,如试卷存在印刷问题,能答复的应当众向学生答复,不能答复的应立即与教务处考务管理科联系。
8.规范违反学习纪律的认定程序。监考教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监考任务,如发现学生有考试违纪意向的,应予以警告,加强监管,力争把学生的违纪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如发现学生存在考试违纪行为的,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果断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考务管理科。
9.监考教师安排及监考教师监考过程中严格按照“一二·一”监考工作法完成工作:一分不差、一丝不苟、一忙一控、一前一后、一立一坐、一左一右、一正一反、缺一不可、一心一意、一视同仁、一男一女、一身正气。监考期间应关闭手机,不得在考场内聊天、阅读书报、使用手机等,不能擅自离开考场,如因身体不适等特殊原因需要离开考场的,应及时与教务处考务管理科联系。凡因监考人员工作不当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将取消其监考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0.考试结束后,应认真做好试题册、答题纸和草稿纸的回收清点工作,考试材料均需交回教务处试卷保管室(1#304),严禁考生将试题册、答题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五、加强试题命制、批阅管理
1.各教学院(系)部应严把试题质量关,确保试题名称与课程名称一致,试题格式、内容等准确无误,题量适中,保证试题的质量。
2.所有课程考核的笔试内容,命题教师均需同时命出A、B两份试题,两份试题在题型、结构及深度、广度、难度、题量等方面,要基本相当,A、B卷重复率不得超过20%。教务处考务管理科从A、B两套试题中任意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题,另外一套作为补考试题。
3.规范试卷的批阅。试卷的批阅和装订要严格按照《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试卷、课程论文(设计)、报告、作品批改及装订规定》相关要求进行,应制定详细的参考(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打分;阅卷时,应注意标注题首分,所有试题都应有详细的批改痕迹,每个知识点(或步骤等)都应批注正分或负分;统计得分要准确无误。
六、细化成绩管理
1.加强平时成绩管理。任课教师应加强学生平时学习检查和平时成绩管理,根据课堂考勤、课堂测验、课堂提问、作业、实验、实习、课程论文、笔记等情况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平时成绩表记录要详细规范,注明课堂考勤、课堂测验、课堂提问、作业、实验、实习、课程论文、笔记等各项成绩所占的比例、日期。
2.本学期的网上成绩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7月22日,成绩录入教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教学班为单位,在超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成绩。
3.成绩录入教师在录入成绩前,应该严格按照《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情况统计表》设置成绩比例。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成绩比例,应在课程结课考核前提交书面申请,交开课院(系)部、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修改。
4.特殊情况下的期末成绩记载:
缓考学生的成绩记载:因考试时间冲突、患病或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核的学生,可于考前申请办理缓考(学生登录教务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缓考申请表》按要求填写,附病历、准考证等支撑材料,交所在院系审批),审核通过后,交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收到备案材料后,在成绩登载的特殊成绩标识项注明“缓考”,任课教师正常录入学生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录入“0”分。
免修学生的成绩记载:学生按照教务处通知要求办理免修审核通过的,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在成绩登载的特殊成绩标示项注明“免修”,成绩录入教师正常录入学生平时成绩。
作弊学生的成绩记载:考务管理科在成绩登载的特殊成绩标识项注明“违反学业考核纪律”,成绩录入正常录入学生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处录入“0”分。
缺考学生的成绩记载:成绩录入教师应按照《考场情况报告单》上的缺考信息,在成绩登载的特殊成绩标识项注明“缺考”,在期末成绩处录入“0”分,平时成绩应按照平时表现正常打分。
重修跟班学生的成绩记载:已加入教学班,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有效,按规定记载。
重修自修考试学生的成绩记载:成绩录入教师应设置期末成绩比例为100%,期末成绩即为总评成绩(综合成绩)。
5.如因学生学籍异动等原因,导致学生成绩不能在系统中提交的,任课教师应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成绩不能网上提交统计表》(需注明不能提交的原因,附成绩证明材料),交开课院(系)部教学工作办公室审核签字后,于2023年7月22日前交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录入成绩;同时,教师应在成绩单上手写上学生的学号、姓名、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并注明不能提交的原因。
6.成绩录入教师应在提交成绩前对成绩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成绩一旦提交不能随意更改,对于提交成绩有误的,应按要求填写《学生成绩更改申请表》(需注明修改原因,附成绩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到考务管理科办理成绩更正手续。
七、做好试卷分析、试卷装订、存档和自查工作
1.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结合学生的答题情况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撰写试卷分析报告。认真分析试卷内容、学生答题情况、得失分原因等情况,提出改进命题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教学的措施。
2.试卷装订要规范。在试卷装订前,任课教师要对课程结课资料进行严格的自查,自查无误后,按照装订封面上标注的顺序装订。
3.成绩单的打印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到开课院(系)部教学工作办公室存档。(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成绩单直接送到教务处考务管理科存档)。
4.将装订好的试卷、实习报告等课程结课资料交开课院(系)部存档(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结课资料直接送到考务管理科存档),各开课院(系)部应组织人员对上交的课程结课资料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应立即修正。成绩正式发布后,如发现结课资料批阅、成绩提交等环节存在问题的,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认真做好课程考核工作的总结
本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各院(系)部应做好课程考核工作的总结,从监考人员的培训、学生的诚信教育培训、试卷提交、考场巡视、阅卷、成绩提交、课程结课资料自查、存档等方面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考核工作。
九、其他
原有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