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6 10:08:38 浏览数:0
各院(系)部:
为更好地规范教学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第10-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各院(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将组织对各院(系)部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院(系)部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课堂教学
1.检查教师调停课情况和执行教学计划情况。
2.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态度、课堂组织、教学效果等情况。
3.对授课教师的教学组织情况全面评价,并指出存在问题。
4.对本学期所有课程(无论是否结课)的授课计划、教案或讲义进行随机检查;利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同时要检查多媒体课件。对无授课计划、教案或讲义而进行授课的教师要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多媒体课件内容大多是教材内容复制、简单文字罗列或为应付检查只保留图片等类型的,要取消使用多媒体上课资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到课率、课堂纪律、作业完成情况等。
(二)实验实践教学
1.检查对实验课表安排及执行情况(包括实验课表有无课程遗漏、实验课是否严格按照实验课程安排表执行、实验分组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等)、调停课情况等。
2.检查实验资料(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教材)、实验条件(仪器、设施、环境)、实验安排(学生分组、实验内容与理论教学的联系等)、实验教学(实验进度安排、准备充分、要求明确、指导认真)、实验报告、教学效果等。
3.检查各类教学实习、课程设计的按计划进行情况。
(三)召开座谈会
各院(系)部要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院(系)部主任(或主任助理)、党总支副书记(或学工办主任)、教学秘书参加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对于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以及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安排
各院(系)部要根据教务处的统一部署,召开本院(系)部师生动员会,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的工作内容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总结。
第一阶段:2023年5月4日(第10周)-2023年5月10日(第11周)各院系部制订方案,自查阶段。
第二阶段:2023年5月11日(第11周)-2023年5月17日(第12周)为学院抽查阶段。
教务处以一定形式对院(系)部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并将结果作为院(系)部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踏踏实实地搞好本次检查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部上交材料时间安排:
(1)4月28日下午五点前,将《座谈会安排表》电子稿和《期中教学检查活动实施方案》(书面稿和电子稿)提交教务处。
(2)5月19日下午4点前,将座谈会情况汇总报告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稿和书面稿)提交教务处。
所有材料请用A4 纸张,电子稿发送至67422743@qq.com处;纸质材料要求由院(系)部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交由教务处存档。
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