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教学场所秋季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5-08-27 08:07:49           浏览数:0

  为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要求,进一步加强莱阳校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以及青岛科教园的实验室启动保障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的实验教学环境,保障新学期实验教学任务的顺利开展,为学校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支持和坚实保障。教务处联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开展秋季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场所与环境

  1、楼层逃生指示图张贴醒目处

  2、消防通道畅通无堵塞

  3、安全信息牌上墙

  4、实验室分区与布局合理

  (二)安全设施

  1、应急喷淋与洗眼器有效可用

  2、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3、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及有效(灭火器、烟感报警器等)

  4、防爆器材按需配备(危化品库防爆灯、防爆开关等)

  (三)化学品安全

  1、危险化学品台账

  2、分类存放及存放量合法合规

  3、标签清晰可辨

  4、气体钢瓶固定及标识清楚

  (四)设备与操作安全

  1、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按时填写

  2、高温高速设备安全防护与操作规程齐全

  3、特种设备检定与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五)电气安全

  1、无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2、禁止电动车入室充电

  3、大功率设备专用插座及按要求接地等

  4、水槽附近插座防水保护等

  (六)废弃物管理

  1、危废分类收集存放与标识清晰

  2、危废按规定包装与标签合规

  3、无漏洒与混放现象

  4、存放处地面防渗处理以及防倾倒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与动员阶段

  成立专项工作组:由校级主管领导牵头,实验管理中心、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实验教学单位负责人等共同参与,明确分工。

  (二)自查自纠阶段 (2025年8月27日--2025年8月29日)

  1、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以及前期青岛科教园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落实内配问题、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填表(实验室安全隐患及内配排查表)并签字确认,于2025年8月29日17:00之前交于各分管网格员处。

  2、网格员督促各分管实验室完成自查,并汇总情况。

  (三)现场检查阶段(2025年8月30日)

  1、校级工作组组织联合现场检查。

  2、检查过程应留有记录(如拍照、填写检查表),以便后续跟踪落实。

  (四)整改落实阶段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实验活动,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

  3、建立“一室一档”,记录每个实验室的检查情况和整改闭环。

  (五)总结与持续改进阶段

  1、检查结束后,进行总结反馈。

  2、将安全检查作为新实验室运行的常态化工作,依据其风险等级确定后续检查频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传达工作要求,把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确保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出现疏漏。优先排查青岛科教园,对内配问题、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逐一逐项落实,填表签字确认,确保青岛科教园新学期实验教学任务顺利开展。同时,莱阳校区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也要正常推进,对下学期不再继续使用的实验室的水、电、暖等要及时关闭断开,对继续使用的实验室确保逐一排查到位,详细记录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二)建立隐患台账,实行“即查即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需明确措施、时限、责任人。存在重大隐患的教学场所应立即停用,整改验收合格后恢复使用。

  (三)狠抓工作落实。统筹安排,充分落实各项工作,加强协作,严禁走过场。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工作和教学工作齐抓共管,为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教务处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