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研、科研业绩量化统计工作的通知

    2024-07-13 15:12:20           浏览数:0

各单位: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科研业绩量化计算办法(试行)》(海院字〔2024〕7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范围

  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科研业绩量化计算办法(试行)》统计范围的教研、科研成果等。

  具体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竞赛(省级)、教学研究、教学成果奖、科学研究、科研成果奖励、学术著作、译著、论文类、职务专利、著作权、标准发布、人才及团队、平台建设。

  不计算教学竞赛(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社会服务、学术活动。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认真阅读《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科研业绩量化计算办法(试行)》(海院字〔2024〕75号)和附件1表格下的“备注”内容,认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研、科研业绩量化统计表》(附件1)。

  (二)提供成果的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各类获奖证书、文件及著作刊物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各单位应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做好本单位支撑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汇总(附件2)。

  三、材料上报

  于9月2日11:00前,各教学单位将附件1(纸质版盖章1份、电子版)、附件2(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教务处。纸质版提交至1-403(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33221395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5-2603932

  教务处    

  2024年7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