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8 10:39:41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海院字〔2024〕52号)》通知要求,为培养学生良好的毕业论文写作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各学院要根据教学计划,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为确保2026届毕业生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通过独立、规范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与毕业实习,强化过程管理,确保2026届毕业生在专业知识运用、实践技能锻炼及创新思维培养等方面得到充分提升,为其顺利步入社会、走向工作岗位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管理
(一)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
(二)各学院要成立由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骨干为成员的毕业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的各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毕业论文(设计)安排
1.师生双选阶段: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主要完成师生双选关系确立和选题工作。
2.开题阶段: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主要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和任务书下达工作。
3.初稿完成阶段:2026年3月9日前,主要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工作。
4.答辩稿定稿阶段:2026年4月30日前,主要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校内抽检、校外送检、重复率检测、答辩资格审查和答辩稿定稿工作。
5.答辩阶段: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2日,主要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6.定稿和成绩提交阶段:2026年5月4日至2026年5月30日,主要完成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定稿、专项质量检查、成绩提交和材料整理工作。
(二)毕业实习安排
1.本专科时间安排:本、专科生均为2025年7月15日至2026年4月30日,实习时长要达到37.5周。
2.专升本时间安排:专升本学生开始时间按照实际确定,结束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实习时长要达到27.5周。
(三)返校安排
具体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加强指导教师的选拔和聘任
各学院必须加强指导教师的选拔和聘任工作,指导教师需按本学院要求完成指导任务,并保证质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指导教师指导论文数量有明确要求的,参照要求执行。无明确要求的,原则上指导教师担任第一指导教师的论文数量不超过8篇。各学院可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要实行双导师制,可以校内组合,也可校内和校外组合。校内外指导教师需明确责任分工及工作量分配,校外指导教师需按照《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海院字〔2023〕36号)进行聘任。2025年7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安排表(附件1)。
2.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
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程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各学院要提前谋划,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合理安排任务。切实安排导师遴选、开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任务书下达、中期检查、论文撰写、论文评阅、论文(设计)答辩、论文检查等各环节的工作,建立任务环节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闭环管理。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术论文编写规则》(标准号:GB/T7713.2-2022)要求,全面结合各专业特点和常见格式问题,进一步完善毕业论文(设计)模板。同时要认真梳理近几届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问题,编写并不断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常见问题答疑或写作指南。毕业论文(设计)模板和实施方案应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3.加强诚信教育和学术规范教育
各学院要及时召开全员参加的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大会,全面传达《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办法、教育部、厅和学校的毕业论文管理规定。详细解读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写作要求,及时下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确保师生统一认识。
全体指导教师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严格把控学术诚信关和论文质量关。全体学生要将学术道德规范铭记于心、践之于行,深刻认识到学术不端行为的严重后果。
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学生和指导教师从严从重处理。
4.发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示范引领作用
2026届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比例原则上按照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数量的3%进行推荐。对上年度校外或教育部论文抽检中,存在问题论文或不合格论文的学院,适当降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比例。对校外或教育部论文抽检合格的学院,适当提高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比例。
5.重视毕业论文抽检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近年来教育部抽检、校内外送检意见,提前组织、认真准备教育部2025年度毕业论文抽检工作。要以历次抽检工作中反馈的问题为抓手,压实责任,严把2025届毕业论文质量关。对于需重点监测专业和个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工作。校内、校外和教育部抽检结果作为学校对各学院专业建设、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本科招生计划分配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与评奖评优和绩效考核等挂钩。
(二)毕业实习工作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各学院要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和相关人员任成员,全面负责和组织本单位的毕业实习工作,为学生就业打下坚实基础。各学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地点、实习时间、实习纪律要求、学生实习期间的校内外指导教师(联络人或负责人)安排等。
在充分认识毕业实习意义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各学院要充分筛选和利用现有实践教学基地,主动发掘和建设优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制定集中实习工作计划,逐步推进,将我校实习模式从“分散实习为主、集中实习为辅”逐步转为“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进一步强化毕业实习管理,有组织地统一安排毕业实习。各学院要主动联系企业进校宣讲,营造企业和学生双选的良好局面。要切实按照学生与岗位数1:1.2的配比提供与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据实填写实习单位及岗位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各学院2026届毕业生集中实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0%,严格控制自主实习学生数量,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由学生填写自主实习申请表(附件3),且经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所申请岗位是否与培养方案、专业相匹配,同意后方可到该岗位开展实习。
无论是集中安排、还是自主联系,各学院要根据实习工作需要,为每一位毕业生合理安排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全程指导和管理学生实习。同时各学院要实时掌握相关学生的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效果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填写毕业生实习情况统计表。
2.加强管理,取得实效
一是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各学院要通过召开实习动员会议或组织专题报告、讲座等形式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预期效果和成绩评定等相关事宜;深入开展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活动,与学生签订《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协议书》(附件4)。
二是做好学生实习后勤保障工作。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实习单位的联系工作,充分了解实习基地及实习单位的安全保障、教学状况、制度文化、生活环境等,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集中安排的实习,要落实学生的住宿条件,确保安全、卫生。实习期间如单位提供工作餐,餐费原则应不高于在校费用,同时应保证饮食安全。
三是做好毕业实习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校友邦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以下简称“校友邦”)作用,指定专人负责“校友邦”管理工作,指导本单位师生学习、使用平台,利用平台加强对毕业实习的信息化、过程化管理。参与毕业实习的学生要通过“校友邦”平台签到(每周不少于两次),记录实习周志(每周不少于1篇,字数不少于500字,并附2张及以上的实习过程照片,照片应反映实习工作环境、实习内容、实习生活等),撰写实习报告,完成对毕业实习以及实习单位的综合评价,并对学校实习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指导教师要严格考勤,每周批改周志、一对一回访所指导学生,每周回访比例不低于所指导学生数的四分之一,并做好回访记录(附件5)台账,各单位要指定毕业实习负责人,并于每月5日前将本学院回访记录和毕业生实习情况统计表(附件6)(签字并盖章)统一汇总报送教务处。指导教师须每周登录“校友邦”,了解学生实习动态。查看学生签到情况、批阅学生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及时解答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对于不符合要求、抄袭或敷衍迹象明显的周志一律驳回。对于不及时完成相关实习任务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及时与学生沟通,督促完成实习任务。对于特殊学生,指导教师要第一时间联合班主任、学院教学和学工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及时联系学生及家长,告知相关情况及后果,并督促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留好工作记录。
四是做好检查指导工作。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不定期到各实习点检查毕业实习工作,了解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安全,保证毕业实习的质量与效果。教务处也将派人到实习点检查毕业实习情况。
3.严格考核,认真总结
一是校内指导教师要做好工作记录,包括每月的实习情况统计、每月回访记录以及到实习点的检查等信息,每周及时批改周志。
二是指导学生认真做好实习周志,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附件7),并按照要求进行归档。
三是各学院应对毕业实习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形成实习总结报告。汇集各个专业实习开展的基本情况、质量评价、可取的经验、可推广的办法等,并说明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四是各学院要把实习过程中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档,特别注意对影像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实习结束后,学生实习周志、实习考核鉴定表、实习报告由各学院存档。
五是指导教师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指导任务,对于不认真履行指导责任的指导教师,扣除相应指导工作量并进行严肃处理。
4.守好底线,不碰红线
学校任何个人及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五、注意事项
1.在校期间有入伍经历的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由学校武装部集中出具入伍学生名单,作为认定依据。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名单,给予相对应的毕业实习成绩,毕业实习成绩一般记良好(82分)。入伍之前的实习,需要按照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难度适中,有一定的创新性。各院系要组织专人进行选题审核工作。
3.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工作。各学院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2025届毕业生毕业实习计划、集中实习推荐单位及岗位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安排方案报教务处。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务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