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5 11:25:58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预备通知》,对做好2023年度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工作原则
(一)质量为本。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严格遴选标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标准,注重课程思政效果,重点考察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起到良好示范推广作用。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以及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相比传统面授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应突出线上线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应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注重创新。鼓励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注重在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形式上的创新,强调对学生能力、素质的培养,关注创新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及课程的应用和示范情况。
(四)优化结构。在保证入选课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学校类型、地域分布和学科专业覆盖面,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学校结构、区域结构。推进一流专业、一流本科课程联动,鼓励一流专业建设点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二、申报推荐限额
3门。
三、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下同)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职业本科院校课程不在此次申报推荐范围内。
(二)课程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
2.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领域,特别是国家急需的战略性新兴领域和紧缺专业领域建设的新课程,可适度放宽对教学周期要求),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五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3.申报学校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三)人员要求。
1.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三批一流本科课程。
2.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3.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4.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四、工作程序
省一流本科课程采取“团队申报、院(系)部推荐、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的方式,扶强扶特,突出成效。
(一)团队申报。课程团队填写《申报书》,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统一使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样式)和申报说明要求(参照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说明)。《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查阅。
其中,附件材料中,需提交“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的10分钟“说课”视频、教学设计样例说明、最近一学期的教学日历、最近一学期的测验、考试(考核)及答案(成果等)、最近两学期的学生成绩分布统计、最近一学期的课程教案、最近一学期学生评教结果统计”,其他材料暂时不用提供,待遴选确定上报课程再提供。请做好课堂教学实录准备(做好课程设计、写好教案和讲稿等)。
(二)院(系)部推荐。各院(系)部对申报课程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真实合规。同时根据自身课程建设规划、学科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特色,择优推荐申报省一流本科课程。
(三)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授课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省一流课程申报条件和课程建设情况,按程序择优遴选参加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评选,公示后上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周三)下午5:00前统一报送申报书(1份)、申报书、附件材料(电子版,需扫描成PDF版)、“说课视频”用U盘拷贝交到1-403(东)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5-2603932。
2.前期已经上报相关课程的老师,可继续修改申报材料,按照本次要求重新提交。
教务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