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关于组织2021年公派出国教师补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8-07 09:25:51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启动 2021 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补充推荐 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原则遴选教师。为了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clecteacher.chinese.cn“通知公告”中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 2 学年(满 20 个月)。

  二、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根据岗位需求,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58 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已获得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的回国志愿者的国外任教年限放宽至最低1学年(10 个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须登录 www.clecteacher.chinese.cn进行网上注册,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填写后,下载打印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审核。申请人如实填报相关材料,于9月1日前交到国际合作交流部(1号办公楼223办公室)。

  2.国际合作交流部会同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组成评定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定审核,遴选出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3.学校开具推荐信,如实对其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4.9月17日前,学校将相关材料提交省教育厅国际处。

  联系人:谢洁茹

  联系电话:0535-2603965,13515352579

  附件:《关于组织 2021 年公派出国教师 补充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外处函21-47)


鲁教外处函2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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