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10-30 10:44:19           浏览数:0

  各教学单位:

  根据《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通知》(留金欧〔2020〕789号)(附件1),为促进与俄乌白三国在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专家学者根据研修计划和科研需要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进行为期不超过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为做好报名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2)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 周岁(195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二、申请截止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下载《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师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3)填写,提交学部学院,请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等严格把关,由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于2020年11月9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1号办公楼411办公室)。

  2.国际合作交流处会同组织人事部、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组成评定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定审核,遴选出候选人。审核后通知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0日—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于11月19日前申请人将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书面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

  附件1:《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通知》

  附件2:《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教师公派出国访学项目申请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白乌短期交流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pdf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公派教师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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