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9 1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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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刘帅等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通告
刘 帅,女,学号:H20140041,经管学院教育中心14级3G通信工程1班学生。
方一舵,男,学号:H20140006,经管学院教育中心14级3G通信工程1班学生。
以上2名同学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12月25日进行的《操作系统原理》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文字材料参加考试,其行为构成考试作弊。本次课程考试成绩为零分,不予正常补考。由于以上同学的认错态度较好,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行为的处理规定》第七条相关规定,给予以上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