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6 11:45:52 浏览数:0
在2014年5月28日进行的《计算机财务管理》考试中,
11级国经2班 刘琦 (学号20119077)
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其行为构成考试作弊。该科成绩为零分,由于该同学的认错态度较好,经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舞弊行为的处理规定》给予该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青岛农业大学经管学院